加值保固條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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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值保固可與產品同時購買,或於產品購買後五個工作日內購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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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值保固起算日為友晶 / 友晶代理商出貨日後第五個工作日,結算日為起算日後第 365 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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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寄回時,請先行至 https://www.terasic.com.tw/cgi-bin/page/rma.pl?Language=Taiwan 填寫保固理賠申請單,以確保您的權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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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值保固效期若於填列 RMA 申請表後五個工作天內寄回板卡並提供追蹤碼,則以填表日為判別依據,否則已提供追蹤碼之日或友晶收到板卡日為判別依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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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板將於舊板收到後寄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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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換購後的新產品,其保固內容與條款與友晶標準保固條款內容相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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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遇已下市之產品,友晶將提供對應該產品之新式產品新品,之間若有差價產生,請補足產品間之價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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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值保固之下產品往來運費由寄出者負擔。 |
友晶標準保固方案
標準保固期限以友晶科技出貨日期起算「90天」。
若90天內產品發生故障情形,友晶將視情節維修或是替換新版。
過保固期(90日)的產品,需收取基本檢測費用,或依情況酌收維修零件費用。
免責聲明
若為下述情況,無論產品是否仍在保固期內,本公司仍不提供上述之保固及維修服務:
- 經替換、改造或是破壞的產品。
- 未依操作手冊所提供之使用方法而導致損壞者。
- 個人運送、攜帶過程中造成摔落震動致使損壞者。
- 因火災、地震、水災、電擊、或其它天然災害、污染、或使用不當電源變壓器致使損壞者。
- 因不當儲存環境,如高溫度、高濕度、或近放於揮發性藥品等不當保存致使損壞者。
- 非經本公司技術人員維修或更改致使損壞者。
- 產品所附產品序號經過更改或破壞者。
- 任何經表明或是暗指之利用本保固為自己或他人營利之行為。
- 侵犯智慧財產權、商標、著作權、專利之行為。
友晶對友晶產品的購買者或終端使用客戶,因購買、使用或無法使用友晶產品造成之任何損害、費用支出、資料喪失、收入損失、儲款損失、盈利損失,或任何其它意外或間接損害之發生,將免除責任,既使友晶被告知了損害發生的可能性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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